本研究探討縮化劑種類、縮化劑添加量、縮化處理後之熔液持溫溫度及持溫時間、二次接種與否等冶金及製程參數對於縮狀石墨鑄鐵之顯微組織以及機械性質的影響,以期獲得生產縮墨鑄鐵之較佳製程條件。研究結果顯示,在固定碳當量4.2%(3.4%C,2.4%Si)之合金成分下,對於25 mm Y-block而言,Mg-RE系縮化劑在添加量0.6%、接種劑添加量0.3%、且未進行二次接種之處理條件下,可獲得縮化率約80~90%,且無碳化物晶出之縮墨鑄件;在相同處理條件下,進行二次接種處理則會使球化率提高、縮化率降低。此外,在縮化、接種處理後經過13~20分鐘之後,Mg-RE系縮化劑開始發生明顯的退化現象,而導致片狀石墨的生成,但降低持溫度則有助於減緩此退化現象。因此,最佳製程條件為:縮化劑添加量0.6%、接種劑添加量0.3%、且未進行二次接種,於縮化與接種處理之後13分鐘,可獲得縮化率達80~90%,且不含碳化物的縮墨鑄件。
當採用RE系縮化劑時,在縮化劑添加量0.8~1.2wt%、接種劑添加量0.3%、且未進行二次接種之處理條件下,可獲得縮化率約40~70%之縮墨鑄件,但會有碳化物晶出;在相同處理條件下,實施二次接種處理雖然會使球化率提高,但可以完全消除碳化物。另,稀土元素由於不易揮發,因此在縮化、接種處理後經過20~27分鐘之後才開始發生明顯的退化現象。因此,最佳製程條件為:縮化劑添加量0.8%或1.0%、接種劑添加量0.3%、且進行二次接種之處理條件下,於縮化與接種處理後20分鐘,可獲得縮化率約60%,且無碳化物晶出的縮墨鑄件。